合同的法律类型都有哪些?认定合同的效力需要从哪四个方面考虑?
2023-05-19 10:21:50 来源:法制网
一、
合同清偿指什么意思?
合同清偿意思是指债务人按合同的约定了结债务、配合债权人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。找法网提醒,从债权实现方面看,债务人履行债务固属清偿,第三人为满足债权人的目的而为给付行为,也属清偿。此外,在债权人方面,通过强制执行或者实现担保物权而满足债权的,性质上也为受清偿,只不过此种清偿不属债务人的行为。
二、
怎样认定合同的效力?
认定合同的效力需要从四个方面考虑:
1.考虑当事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。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当事人订立合同,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、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三种情况。
2.考虑当事人意思表示是否真实。意思表示真实要求表示行为应当与效果意思相一致。
3.考虑该合同是否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。
对合法的意思表示,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约束力,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,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。
4.考虑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。
三、
合同的法律类型
合同的法律类型大致如下:
1.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
单务合同,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。 双务合同,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。
2.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
有偿合同,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,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。无偿合同,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,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。
3.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
要式合同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。不要式合同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。